为保证我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对预答辩工作的管理,根据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指导意见》和《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考性培养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南京邮电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预答辩有关规定。
一、预答辩的性质和目的
1.预答辩是学生在学位论文定稿之后、在正式答辩之前,向导师答辩组汇报论文,由答辩组审查、评议其学位论文可否提交正式答辩的一项答辩制度。
2.设立预答辩的目的是,通过导师组集体诊断的方式对学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内容和形式上的审查,发现问题,查找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并决定可否提交正式答辩,从而保证论文写作和答辩质量。
二、预答辩的资格和时间
1.拟参加预答辩的学生应当按照学位论文写作和预答辩、答辩的总体时间安排,及时定稿,提交预答辩申请。
2.预答辩是对学生学位论文写作质量的一项预先审查,也是对指导教师指导论文质量和效果的一项检查,安排在学位论文定稿之后进行。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的学位论文提出初步意见,尤其对于能否定稿及可否提交预答辩提出明确意见。学位论文未经导师评阅并签署同意意见的,不能参加预答辩。
3. 指导教师应负起认真指导和严格审查的责任,切忌将质量和格式存在明显缺陷的论文提交预答辩。
4.预答辩时间安排在第三学年的12月份或1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被同意参加预答辩的学生应向MPAcc教育中心提交一式5份内容完整(包括题目、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并经打印、装订的论文。
三、预答辩的程序和结论
1.预答辩由MPAcc教育中心负责组织3-5名会计专业硕士导师成立答辩组,并指定其中1名导师任组长主持答辩会,另指定一名教师担任秘书负责记录。指导教师不能参加答辩组。
2.预答辩的程序为:
(1)组长宣布预答辩开始,并介绍答辩组成员;
(2)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前人工作情况,论文工作量、主要数据和结论,新见解和创造性成果,不超过10分钟);
(3)答辩组老师提问或指正,答辩人答辩;
(4)答辩组对答辩人的论文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
(5)组长宣布答辩组对论文的评议结果,由秘书填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预答辩情况表》。
3.经过论文评阅和答辩,答辩组对答辩视情况分别给出以下结论:
(1)通过,修改后参加正式答辩;
(2)暂缓通过,需做重大修改;
(3)不通过,需重新写作,再次预答辩。
4.答辩组全体成员未能就是否通过预答辩形成统一意见的,须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多数意见为准。
5.对于暂缓通过预答辩的,限定答辩人半个月内进行修改;如果能在指定时间修改完,经原答辩组成员传阅并按多数意见同意通过后,可参加正式答辩。对于依照上述途径仍未能通过者,不能参加本次正式答辩。
6.预答辩应有详细记录。尤其对于答辩组的评价结论和投票表决的结果要填写详细记录,并打印存档,论文指导教师和答辩组组长应当签字。
四、预答辩的组织和管理
1.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预答辩专家组由MPAcc教育中心安排。
2.各答辩组组长负责指定、召集和主持预答辩活动。
3.秘书负责收集论文并预先发送给相关教师。
4.MPAcc教育中心应建立健全的研究生学位档案,妥善保存有关资料,包括研究生进行毕业课题研究的全部资料(如文字记录、图表、数据等)及答辩过程的所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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