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以培养具有较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较高综合素质和掌握信息技术等专业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的会计高级人才为目标,充分且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保证,为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管理,规范实践过程和行为,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要求
专业实践是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的必修环节,所有研究生都必须参加专业实践,并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实践时间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参见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三、实践内容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内容由四部分组成,具体的实践要求见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实施细则。
四、实践安排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在二年级进行专业实践,专业实践任务由研究生导师根据专业学位培养要求,明确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的任务,并指导学生认真完成。
五、成绩评定
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应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并填写《南京邮电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并分别由实践部门、导师和管理学院审核评定。
实践环节的成绩可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的学分,专业实践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论文阶段。
六、其他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的必修环节,但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经导师和院系领导批准可获得相应学分。